本校公文簽辦與函文檢視方式
👉本校公文簽辦與函文檢視方式
公文寫作重點整理
- 在寫公文主旨時,內容力求具體扼要敘述不分項,一段完成,以說明行文目的與期望。為能順利發出電子公文,一些少見字、古字、符號等應避免使用。如:詧、&。
- 在行文外單位時,文中須注意直接稱謂用語及結尾期望語。
- 說明段沒有項目可分時,就不必起另外一行,直接從段名冒號後開始敘述。
- 有隸屬關係之上、下行機關要注意直接稱謂用語。
👉公文寫作重點整理(含公文範例)
快速查找實體/電子公文及其附件
- 進入iNCCU點選「進入公文系統」
- 選擇「公文查詢」-「綜合查詢」-「文號查詢」
- 輸入欲查詢之公文號或表單號碼(EX:1153000157號紙本文)
- 按「查詢」
- 流程顯示之最末項即為目前公文或表單所在單位(或人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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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升待處理公文結案效率
承辦同仁應辦事項:
- 若已決行公文,於線上點送歸檔,如有實體文件,併送文書組歸檔,方完成結案。
- 如仍停留在待處理公文狀態中,普通件依規請於6個工作日辦畢,若礙於困難,難於短期結案,亦請立即反映俾便協助。
單位登記桌應辦事項:
- 建議單位公文單位登記桌,定期(例如每二周)檢視公文匣/單位承辦未結公文,清查單位未結案件,如仍呈『承辦人辦理中』之處理狀態,請及早提醒單位承辦同仁及主管,並列印相關報表陳報主管核閱。
- 對同仁離職前,單位登記桌須先清查有無未完成歸檔公文(含實體文件),如有,請於系統點選移文,方為完成離職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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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登記桌協助稽催公文
- 掌握登錄資料,參照本章第一節所述,在承辦人可使用時間屆滿以前,提示注意。
- 對即將逾期案件尚未依規定辦理展期手續者,應提示辦理展期,已逾處理時限或受會逾時辦理案件,依稽催規定每日查催 1 次及持續稽催。案件如逾處理時限 30 日時,應即提請專責管制單位作個案分析。
- 對於會辦公文應依公文夾速別規定,協助稽催承辦同仁依限處理,如受會公文已逾期應辦理查催作業。
- 定期列印或傳送逾期案件資料,並即請承辦人員確實答復延辦理由。
- 綜合提供單位主管查催資料,並將逾期案件逾期理由及處理情形送文書或專責管制單位。
各單位辦理收發文注意事項
👉各單位辦理收發文注意事項
👉答覆監察院之公文須上傳網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