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借用對象:各單位、系、所學會、校內學生社團及校外單位。
2.借用時間:
校內單位:
(1)週一至週五上課時間:自中午十二時至十三時止,自下午六時至十時
(2)週六、週日、國定假日及寒、暑假停課期間:自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止。
校外單位:
在不影響本校教學、研究與行政單位、經核准立案之校內學生團體之活動等情形下,得於週日、國定假日及寒、暑假停課期間專案申請本校戶外場地之使用。
3.借用空間:
羅馬廣場、行政大樓前階型廣場、四維堂前廣場、百年樓前廣場、四維道、其他經專案核准之場地。
4.借用程序:
校內單位
請自行於本校iNCCU「場地申請登記」系統登錄資料,並列印申請單送事務組,事務組處理後通知申請人取回申請單,並提醒相關注意事項。
校外單位:
請下載「借用戶外場地申請單(校外單位使用) 」填寫完畢送事務組審核,請持核准之申請單,至出納組繳納各項費用後,憑據向本組辦理。